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:
校文明办将开展校园文明责任包干区三月份常规检查。现将有关检查事项予以公告。
一、检查时间:2016年3月21日—31日。
二、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
详见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卫生责任包干区区域划分表》(见附件1)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卫生责任包干区评分细则》(见附件2)。
三、检查方式
1、本次检查采取各总支自查与学校文明办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。
2、3月17-3月18日,各总支确认本年度卫生责任包干区范围,确定一位负责人(副处级或以上)、一名联络员,将姓名、联系电话报校文明办;3月21日—25日,各总支对所属卫生责任包干区进行自查打分,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文字报告反馈;3月28日—31日,校文明办将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。
3、本次自查和抽查在公告时间内自行安排,不作例行通知。
四、有关要求
各总支将负责人、联络员名单于本周内报至校文明办,自查情况和评分于3月25日下午4:30前报送,逾期视为本次检查不合格。联系电话:87943516;联系人:王老师;邮箱:58133917@qq.com。
检查结果将通过校园网予以通报,全年检查结果将进行综合排名,检查排名纳入党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卫生责任包干区区域划分表
2.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卫生责任包干区评分细则(即自评打分表)
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
2016年3月17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