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32号)、《湖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》的有关精神和学校的总体工作安排,经研究,学校将于近期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,现将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,团结凝聚全校教职工智慧和力量,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主人翁意识,紧紧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,统一目标,达成共识,振奋精神,群策群力,科学谋划“十三五”规划,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取得新发展。
二、会议时间地点
时间:2016年3月26日(周六)8:30-17:30
地点:学校行政楼三楼五号会议室
三、会议议程
1. 审议校长工作报告;
2. 审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(草案);
3. 审议财务工作报告;
4. 审议工会工作报告;
5. 审议提案征集和拟立案情况报告;
6. 通过本次教代会其它相关决议。
四、参会人员
参会人员为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正式代表、特邀代表、列席代表(代表名单见附件1)。
五、相关要求
1.各单位要加强指导,积极配合,合理安排日常工作,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参会人员,组织全体代表准时参会,确保会议顺利召开。
2.各位代表要严格遵守大会安排,正式代表于2016年3月26日8:20前到行政楼五号会议室签到;列席代表、特邀代表于2016年3月26日8:50前到行政楼二号会议室签到。全体代表不得无故缺席,如有特殊情况需在会前以书面形式请假(见附件2),经代表团团长同意签字,在大会召开前上报教代会筹备工作小组办公室(设在校工会)。
3.各位代表要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提前思考,集中精力开会,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参加会议,认真履行代表职责,积极行使代表的民主权利,围绕大会主题认真开展讨论和民主评议,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。
联系人:赵 珺(87947672)
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校办公室
2016年3月20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