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校图书馆出新规
本报讯(记者 朱佳琦 通讯员 刘云)所借的书超期7天不还,就要在图书馆义务工作3小时。近日,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图书馆出台的新规让大学生们有点不适应。
据了解,义务劳动时长可累计,且与学生日常上课时间不冲突。
该校图书馆馆长林彬认为,相比罚款,做义务劳动一方面让学生通过社会实践理解遵守制度的必要性,增强责任感,从而促进有限资源的循环,另一方面有助于学生合理分配阅读时间。
该校2014级生物科学专业的李同学因借书超期14天,要进行3小时义务劳动。一开始她有点反感,认为交钱更省事,后来她发现自己对图书摆放位置更加清楚了,也让自己增强了自制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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