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省教育厅 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“十佳师德标兵”评选的通知》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湖北省“十佳师德标兵”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在各二级工会推荐的基础上,经学校评选小组研究决定,拟推荐艺术学院张艳林副教授为我校申报2016年湖北省“十佳师德标兵”候选人。
公示时间为三天(4月27日--4月29日),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可向校纪委(监察处)反映。电话:87943522。电子邮件:14384179@qq.com。
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
2016年4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