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做好201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毕业证办理条件
1.全部考试成绩合格;
2.已完成论文答辩并有论文成绩;
3.本科资格认定及免考已经办理。
二、上交材料
1.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(正、反两面都需复印)一份,复印件必须清晰。
2.两寸蓝底照片两张,照片背面要注明考生准考证号及姓名。
3.准考证原件(若遗失,必须另携带一寸蓝底照片一张)。
5.《毕业生申请表》一份。
6.标准档案袋一个(24×34)。
8.如果是13年3月以前办的纸质免考,需上交纸质免考单(来教学办查找)和重新办理本科资格认定。
三、材料上交时间及地点
1.时间:2015年5月20号至25号工作日(周六、周日除外),上午8:30—11:15,下午14:00—17:15。
2.地点: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创业中心(原中区食堂)1楼1009教务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