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二师院招就字[2016]第2号
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就业精准帮扶
工作暂行方案
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,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,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、事关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。做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、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任务和有效举措。
贫困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对象是本校就业困难、家庭困难、残疾及少数民族毕业生,以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。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文件精神,特制定本校贫困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方案。
1、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,分管领导主抓,就业部门牵头,学工、教务及各学院书记参与的校级就业精准帮扶领导小组。
2、各二级学院成立书记负责,辅导员、班导师组成的院级就业精准帮扶领导小组,确定专门的联系人。
3、各二级学院要精确掌握每一名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,建立帮扶工作台账。规范台账基本内容,主要包括毕业生基本情况、学业情况、就业创业意向、就业进展情况、帮扶措施等内容,指定专人管理,定期更新。对每名帮扶对象发放帮扶联系卡,卡中应记载帮扶责任人、联系电话、帮扶政策及帮扶措施,做到“一生一策”、“一生一档”、“一生一卡”。帮扶卡由招就处集中印制,各学院联系人到招就处领取。
4、学校招就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利用毕业生离校前便于组织、便于管理,就业成本低的特点,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,举办“小型化、多样化、专业化”系列招聘活动,千方百计为帮扶对象提供就业岗位;要加强校企合作、校地合作,开发优质就业岗位,优先和重点推荐帮扶对象就业;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发公益性岗位,进行托底安置,力争使帮扶对象实现高质量就业。
5、从2016年起学校及二级学院要点对点为帮扶对象做好就业创业帮扶,至少落实“一次单独咨询、一次优先推荐、一次技能培训、一项就业补贴”;聘任导师在实践教学环节、上岗资格、职业资格等专业能力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培训,提升其就业能力;积极配合人社、财政等部门,做好其求职补贴申请和发放工作。
6、学校和二级学院要继续充分利用就业网、手机短信、就业APP、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和新媒体,建立供需精准对接服务平台,向帮扶对象送政策、送岗位、送培训,并有针对性做好离校未就业帮扶对象的就业跟踪服务工作,切实做到“离校不离心,服务不断线”。
招生就业处